在劳动争议处理中,调解具有"第一道防线"的功能,在协调劳动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更好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把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灞桥区总工会成立了首家以个人命名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
今年灞桥区总工会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构建灞桥区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致力于通过调解把劳动争议化解,直击矛盾点,既能做到案结事了,也能节省双方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有限的司法资源及行政成本,充分发挥了“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让劳动争议化解搭上“便民直通车”。
近日,灞桥区“郑长福”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了刘某等6名当事人被陕西某科工贸公司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
在案件调解前,调解员郑长福专程查阅案卷,梳理案件的关键点,并从中找出案件中突出的争议点,为正式的调解工作打好基础。调解当天,除调解员记录员外,区司法局特派律师、区仲裁院仲裁员也作为特邀调解员均参与了调解,这也是我区多元联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具体措施。
据了解,公司之所以拖欠员工工资,是因为公司运营出现的困难,导致职工的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加之今年疫情影响,公司运营再度陷入困境,调解员以当时双方能接受为原则,求同存异,劝说双方各让一步,在保证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打破双方的隔阂,多做换位思考,企业负责人要多为职工生活考虑,职工也要多给企业时间。
在调解员郑长福的主持下,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5名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即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分两次支付所拖欠员工工资。1名职工因工资计算存在异议,待财务核对后,当事双方再确认拖欠工资数和调解协议。充分了解职工困难和诉求,本次调解累计为当事人争取劳动应得报酬近13万。
相比于仲裁、诉讼,“法院+工会”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通常更为高效便捷,成本更低,有利于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劳动争议的妥善处理,也有利于在维护好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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