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莲湖区召开2020年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研究审议《莲湖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工会、区卫健局工会、公安莲湖分局工会、各街道总工会、桃园开发区总工会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区委二级巡视员、区政府党组成员刘一平主持了会议并对进一步做好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会议听取了区总工会关于2018年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2018年,共命名梁化儒创新工作室、王卓岗劳模创新工作室、郭建涛劳模创新工作室、郭永红劳模创新工作室、夏晓萍劳模创新工作室、胡兆兆创新工作室等6家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经区总工会检查评定,目前,5家工作室正常运转,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会议还听取了区总工会关于《莲湖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修订情况的说明。为简化申报与审核程序,提升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区总工会对《莲湖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中的考核机制和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莲湖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经会前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联席会议审议。会上,参会各单位认真讨论,对《办法(修订草案)》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原则同意《办法(修订草案)》。

会议要求区总工会根据大家在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法(修订草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审签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并对加强我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深入开展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各级工会要把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推动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积极与企业达成共识,争取企业的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工作室创建,积极联系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和各级专业技术委员会参与创建工作,促进推动创建工作迈向深入。
二是要不断扩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影响力。各级工会要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调,创造有利于职工和劳模创新的条件和环境,全面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部门配合、工会运作、能手挂帅、职工参与的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格局。同时,把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工作与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提升职工技能素质、推动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创建工人先锋号相结合,不断丰富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内涵。
三是要充分展现工会组织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区总工会要引领全区广大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的重要讲话及系列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职工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区总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要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做好帮扶救助工作;要进一步创新工作,加强与辖区内各企业沟通联系,开展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交流学习活动,发挥劳模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本行业、本领域向更高层次发展,为莲湖经济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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