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西安市新城区总工会召开十二届四次全委会议,西安市新城区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十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拟替补、增补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上,通过了人事事项,表决出替补新城区总工会十二届委员会委员3名、替补经审委员2名,选举出替补、增补常务委员2名,增补副主席1名,替补经审委主任1名。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将党的领导贯穿工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会议要求,一要以政治引领为魂,筑牢工会工作根基。持续深化“工小红”党建品牌,深入学习宣讲百年工运史,打造职工思政教育实践基地,壮大“工小红”理论宣讲团队伍,不断增强职工思想引领的时代性和实效性。二要以服务大局为本,提升工会工作实效。不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打响“能小匠”劳竞品牌。深入推进“小三级”工会建设,加强工会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深挖工会阵地建设,用好管好工会驿站,加强驿站日常管理和资金监管,将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三要以作风建设为要,彰显工会担当作为。叫响“职小惠”“蓝小帽”品牌,持续抓好“1+4+N”联动维权新模式,加强工会信访工作,避免涉工领域矛盾问题发生。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办好送清凉、送帮扶等各类活动,确保形式从简、效果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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