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市总工会和上级产业工会领导下,指导本产业所属基层工会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具有产业特色的工会工作。
(2)组织动员本产业职工开展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职工技术创新、宣传教育、评先树模活动,培育产业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建设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
(3)围绕涉及产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制定,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产业职工队伍稳定。
(4)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做好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等工作,完善服务职工的工作体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5)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本产业工会工作制度。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娘家人”活动,做好工会干部培训等基础工作,建设熟悉产业经济、服务职工本领高强的产业工会干部队伍,完成市总工会和上级产业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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