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西安市总工会召开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启动工会经费2%全额地税代收试点工作,从今年7月1日起,莲湖、未央、户县、高陵率先实行工会经费2%全额地税代收。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史南征,西安市副市长黄海清,市地税局局长李毅刚,市总工会常务事主席蔡发,市地税局副局长刘利利,市总工会副主席裴建潮,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徐小燕等领导小组成员及试点的二区二县工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史南征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由西安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地税局局长李毅刚宣读西安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和职责。
西安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总工会副主席裴建潮汇报了市地税局、市总工会前期准备工作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意见。
西安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蔡全发宣读了西安市总工会、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西安市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2%全额由市地方税务局代收试点的通知》和《西安市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
西安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副市长黄海清就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全额地税代收试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工会经费地税全额代收试点工作;二是抓住重点,扎实稳妥地推动工会经费地税全额代收工作;三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加强监督,确保工会经费地税全额代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西安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史南征指出,实行2%全额地税代收,是增强基层工会实力、促进基层工会工作的需要,是践行群众路线开展“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活动的需要,也是西安市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需要,势在必行地,意义重大。